独生子程总母亲去世早,父亲有个企业,去世后由程总接管,他苦心经营25年资产过亿。19年3月程总接到传票一女子起诉要平分企业资产。
原来程总父亲和母亲结婚前有一段短暂婚姻,有一女儿被前妻带走。前妻和女儿都过逝了,但有个外孙女。起诉代位继承她妈当年应继承生父的遗产,也就是程总接管企业的1/2份额。
按照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规定,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、子女和父母。程老总去世,企业由程总和前妻的女儿2人继承,女儿去世由外孙女代位继承,上亿资产应有外甥女的一半。外甥女分走5000万,我想这可能不是程老总想要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