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忙于公司发展的阿丽40岁才收获爱情,和公司高管阿昌结婚。婚后一年阿丽发现阿昌之前有段婚姻,并有一子小明在农村和奶奶生活。善良的阿丽把小明接了过来一起生活,形成了抚养关系。

三年后阿丽患重病,去世前安排公司由阿昌管理,妈妈管理财务,等弟弟留学回国后,公司资产归弟弟。阿丽去世后一年,阿昌和丽妈发生矛盾,无奈之下卖掉公司。怎么分呢?

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,小明有份吗?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只要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都有继承权。丽妈、阿昌和小明三人分,阿昌小明分走2/3,丽妈1/3。阿丽意愿落空。

正确做法阿丽生前订立一份遗嘱,明确企业资产由弟弟继承,暂时由阿昌代管。自己购买一份高额保单受益人为妈妈,死亡受益金作为妈妈养老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