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女士离异后与一个教师再婚,婚前有三套商铺和部分股权,年收入在百万以上,对方不到六万,为保全财产,她把房租和股权收益存到妈妈银行卡上。

8年后妈妈因脑溢血突然去世,农村三个妹妹回城清理妈妈遗物时,惊奇发现名下有1千多万现金。爷爷奶奶和父亲去世多年,按照《继承法》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、子女和父母,四姐妹每人250万。

郑女士解释这是自己的钱,存在了妈妈名下,不能分。三个妹表示,我们都知道姐很孝顺,给妈的钱还能拿走?没道理,在妈妈名下就是妈妈的。最后闹上法庭,经调解三个妹妹每人200万解决。

所以财产在别人名下代持风险巨大,需要马上用法律工具设置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