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段时间濮阳有个离婚案,女婿竟从岳父那多分走40万的现金,究竟怎么回事呢?

原来张女士和王先生8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,由于王先生婚内出轨,张女士提出离婚。

家庭财产分割好后,王先生提出:岳母有价值400万的房产,岳父一年前不在了,房产的一半200万是岳父遗产,按照《民法典》继承编规定,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、子女和父母。岳父幼年就失去父母,岳母和张女士每人继承100万。按照法律规定,婚内所继承的财产属与夫妻共同财产,岳父的房产应有自己50万。

当时张女士不同意,王先生说婚不离了,等岳母走了,到时候分到200万时再离吧。

后来通过协商,王先生从岳父那拿走了40万的现金,办理了离婚手续。

所以独生女儿家庭也有财产传承的风险,需要用法律工具提前做好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