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秦早年丧偶,两个儿子都已成家,因老二生活困难,又对老秦格外孝顺,老秦自己写了一份遗嘱,去世后把财产给老二继承,遗嘱由老二保管。老秦去世后,兄弟两人争夺财产走上法庭。法院判定遗嘱无效,原因是遗嘱上老秦忘记注明书写日期。财产按法定继承分配。
在现实生活中,由于自书遗嘱简便易行、保密性强,因此,许多人会选择自书遗嘱。因书写不专业,无效率特别高。
1、自书遗嘱必须自己亲笔书写全文,不能由他人代写。
2、书写字迹要清晰,亲笔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;
3、自书遗嘱不能代签姓名,不能用印章、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;
4、自书遗嘱允许自己涂改、增删、订正。如须涂改、增删、订正,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、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。如果是实质性修改,应在遗嘱内容之后,专段说明修改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