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多年的庞女士来遗嘱库咨询,她是一个单亲家庭,儿子24岁了,找了个对象快结婚了,家里一套120平米的房子,房贷也还完了。庞女士考虑到这房子早晚是儿子的,想婚前把房子提前过户给孩子,作为妈妈送给孩子的新婚礼物,也属于他婚前个人资产,这样做合适吗?

我的答案非常不合适,这样做会承受三大风险:一是孩子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,女方如果提出把自己名字加在房产证上,加上后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就面临房子被分走一半的风险。二是孩子心智还不成熟,社会上各种利益的诱惑,如果孩子把房产抵押做了贷款,用于非法投资、传销、赌博,或放贷借与他人,有可能会把房子挥霍掉。三是意外和明天不知哪个先来,如果孩子出现意外的话,房子按照法定继承则由庞女士、前夫和儿媳三人分,房产会被他人分走2/3。

所以房产提前过户给子女是最大的错,提前用遗嘱做好安排,生前拥有,身后传承才是明智之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