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的《民法典》设置了房屋居住权,房屋居住权影响遗产继承吗?

老杨和王丽再婚,与前妻有一个儿子。他有套房子属于自己婚前个人财产。因身体不太好,老杨来遗嘱库咨询想对房产做个安排。老杨的意愿是,自己去世后首先保障王丽能在这套房子养老,等王丽去世后想把房子留给自己儿子继承。该怎么办?

新的《民法典》居住权的出现,老杨可以订立一份遗嘱把房子留给自己儿子一人继承,属于个人财产。这样把房屋所有权留给儿子。同时可以给妻子王丽设定一个终身居住权。等老杨去世后孩子可以继承房产,过户到自己名下。因设定一个终身居住权在王丽有生之年房子是不得收回的。这样既解决了房子的传承问题,也保障了妻子王丽的居住权。

所以居住权不影响影响遗嘱继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