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的《民法典》继承编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变化:

1、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。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。

2、新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形式,形式的多样化方便了遗嘱人意愿表达。

3、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,侄子、侄女、外甥、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叔叔伯伯舅舅小姨的财产。

4、增加了遗产的范围,原来遗产范围罗列了七项,现在改为自然人死亡以后所有的合法财产都是遗产。

5、增加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,隐匿遗嘱、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设立遗嘱的,丧失继承权。

6、增加了遗嘱管理人制度。遗嘱可指定遗嘱执行人,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,负责清理、保护和分割遗产。因故意或过失对继承人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
7、增加了遗嘱信托。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托付给个人或机构,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处分财产。

8、丧偶儿媳对公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按第一顺继承人对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