享有居住权的一方,可以中途放弃居住权,但是房子的所有人不可单独撤销他人的居住权。因为居住权是双方通过协商约定的,并签有合同,居住期限也是双方协商的,可以商定3年、5年,也可以永久居住。如果双方关系有变化,也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。

如果房屋所有人出现了客观的不可协调的原因或困难,可以起诉到法院,法院审查可以判定是否依法解除。